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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艺术剧院委员会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Time: 2024-08-08 浏览次数:334次 信息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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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剧院党委严格《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导,把巡视整改工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剧院党委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了共识、明确目标。

(二)明确工作责任,抓整改落实。一是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剧院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剧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副组长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剧院其他党委委员担任,分别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剧院各处室、中心、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行巡视整改部门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剧院党委安排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二是及时传达巡视整改相关精神。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剧院党委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了孙绍骋书记在听取十一届党委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继清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郝朝暾同志反馈的巡视意见等,结合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三是细化整改措施。剧院党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详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成效目标,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处室、中心、团对照反馈意见和剧院党委分解任务,做到上下协调,层层落实,一体推进。

(三)加强沟通协调,自觉接受监督。剧院党委书记、院长李莉同志及时带领相关人员到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动沟通汇报,了解巡视整改的最新政策和注意事项,就剧院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给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四)有序推进整改,保证整改质效一是加强调度督导稳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剧院共召开了10次党委会、6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重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落实,解决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二是认真梳理巡视整改问题。由分管党委委员牵头,对分管处室、中心、团承担的巡视整改任务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研究,完善佐证材料、做好查缺补漏,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三是严把整改质量关。剧院党委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严格把关整改质量标准,坚决杜绝应付式整改、试探性整改,对已明确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内部验收,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相关佐证材料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确认完成一项提交党委会审议一项。

(五)注重整改成果转化。巡视整改开展以来,剧院先后制定、修订《内蒙古艺术剧院退出舞台一线演员转岗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艺术剧院创作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剧院演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34项,为推进剧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六)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10日,剧院党委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梳理,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反躬自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

(七)认真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问题,全面强化监督指导巡视整改工作。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剧院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抓点带面、务求实效,加强对剧院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一是加强跟踪调度。厅党组会专题听取剧院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0次,并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安排专人对剧院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坚持巡视整改工作进展到哪里,整改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剧院共向厅党组提交申请销号报告前置审核3次。厅党组对剧院提交的销号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剧院党委围绕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推进“北疆文化”品牌建设。二是积极落实人才相关政策,加大力度解决人才短缺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剧院职能,加大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力度。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对文艺工作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作用二是强化主题教育开展与解决剧院实际问题相结合。围绕主责主业,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剧院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形成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转化,切实解决剧院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强化履行核心职能。一是完善创作激励机制,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作品原创能力。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艺术剧院创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艺术剧院艺术绩效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创作人员艺术绩效发放标准,强化了对原创作品创作的激励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将创作人员送出去采风、培训、学习、观摩,引进艺术创作新思想、新理念,提高剧院创作人员的创作能力和演员的表演能力。依托歌剧《江格尔》、交响组曲《绿色长城》等重点大型剧目,与名家大师共同建组,合作创作,实现以剧代培,不断积累创作演出经验。对剧院原创作品在剧目立项和经费扶持上给予倾斜。二是系统谋划演出,提升演出质效。修订了《内蒙古艺术剧院演出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艺术剧院剧场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演出工作机制。整合《骑兵》等大中小优秀剧节目,结合基层剧场实际情况,深入通辽、阿拉善盟、二连浩特等地开展演出活动30余场。同时,舞剧《骑兵》与深圳市香密时代公司签订了《骑兵》演出合同,正在开展全国巡演活动。三是统筹各艺术团均衡发展。支持京剧、蒙古剧、二人台3个艺术团创排适合商演的剧(节)目。统筹剧院演艺资源,充分发挥市场经营理念,打造全院适合市场推广的商演剧目,制定了2024年剧院商演计划,拟完成国内巡演104场,包含舞剧《骑兵》、杂技剧《我们的美好生活》等11项演出项目,演出地点分布在广东、江苏、广西等12个省区。组建成立了营销团队,制定了《乌兰恰特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推广营销奖励办法(试行)》,健全了营销机制,完善了激励制度。优化剧院内设机构编制管理,根据职能职责重新核定内设机构编制数量。与北京戏曲职业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一次性为京剧团委托培养京剧表演和演奏演员35人。

4.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一是提升文化产业反哺文化事业能力,努力实现剧院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剧院文化产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艺术剧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授权乌兰恰特演艺公司运营剧院乌兰恰特、所属6处旧址、剧院音乐厅、乌力格尔艺术宫、精品演出剧(节)目等可经营性资源。系统规划剧院驻场旅游演艺项目。开发《千古马颂》《骑兵》《我们的美好生活》等商演剧目的文创产品。二是深化剧院所属企业改革。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组织架构,配齐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人员。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对接区内外项目、盘活演艺场馆资源、开展演出经纪活动,不断提高营业收入水平。三是盘活可经营性资产。在原直属乌兰牧骑旧址开办乌兰恰特艺术培训公司,正在办理营业手续。在原歌剧团旧址为知名艺术家齐·宝力高设立了工作室,积极开展业务洽谈,同时内蒙古演出行业协会已挂牌入驻,盘活利用旧址。已制定文化大院盘活方案,拟以文旅目的地、夜经济生活街区和城市精品生活美学空间的构建与发展为主要目标,打造集特色购物、文旅配套、文化体验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公园景观街区,正在积极推进。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力度。剧院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督导。要求各支部将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中,将意识形态学习情况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严格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创作、演出的“意识形态审核制”。举办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集中培训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和演出监督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履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作用。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络意识形态制度》,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剧院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强化意识形态审核,发挥意识形态引领作用。

6.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一是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剧院党委定期听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优化日常安全巡查机制,建立安全员联络机制和完善各场馆应急措施,确保剧院各场馆安全运行二是加强档案管理。修订完善了《内蒙古剧院艺术档案管理办法》,针对剧院艺术档案类别,结合专业机构建议,制定了艺术档案梳理流程,提出了梳理要求。组织全剧院专兼职艺术档案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了艺术档案管理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列入《内蒙古艺术剧院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召开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内蒙古艺术剧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艺术剧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制度》等落实“一岗双责”相关体制机制。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采取“四不两直”、巡回办公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建立巡回办公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反馈机制。二是规范内设纪检室工作。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内蒙古艺术剧院纪检室受理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及流程》《内蒙古艺术剧院纪检室自办立案案件装订顺序及质量要求》,明晰自办案件范畴,健全内控机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体现精简高效工作原则,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将日常监督情况与剧院2023年度考核有效衔接,细化考核指标,以监督检查情况推进考核结果运用,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3.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剧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形成《内蒙古艺术剧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对“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加强对剧院工作要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调度,确保工作质效。二是加大联系服务群众力度。修订完善《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明确党员联系群众的数量、主要任务、工作内容与方式,以及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把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剧院年终考核。搭建联系桥梁。通过开展剧院“结对子”帮扶共建行动,党员联系“结对”支部的普通演职员,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账,安排联系服务内容,每半年更新推进情况。加强对党员联系群众的监督和考核,建立联系群众工作的考核机制,将联系群众工作纳入党员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党员积极主动地联系群众,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联系群众的效果和可持续性。三是积极主动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征集议题,及时了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并推动解决。

4.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剧院国有资产体量大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分类别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工作,强化监督,提高认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范劳务用工风险发生。二是积极催收清理机构改革形成的应收账款。建立往来款项清理的长效机制,计财处每月向各部门通报往来款项情况,定期通过律师函等形式,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理解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工作机制,监督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二是修订完善《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明确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工作内容与方式,以及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制定剧院党委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分工和剧院党委委员联系艺术家联系群众工作台账,与群众、艺术家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升组织生活会质效。三是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党委办公室和纪检室参加指导各党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对相互批评敷衍应付、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要及时批评纠正,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质效。四是提升党建述职评议质量。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剧院工作实际,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建立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机制。

2.严格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修订《内蒙古艺术剧院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增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内容,建立定期谋划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加快推进干部选任工作。三是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定期更新调整补充剧院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库。修订《内蒙古艺术剧院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培养办法》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发展党员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青年演职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剧院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规范党支部工作,积极推进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工作,提升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质量和水平。三是剧院党委定期开展党务实务操作培训,提高各支部党员的工作能力。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和巡视相关文件、制度。二是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剧院对内蒙古乌兰恰特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剧院党委会学习内容进行强化学习,提高院党委委员对选人用人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2.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方面。一是对整改不彻底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深刻反思,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落实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持续严格对照巡视工作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是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同时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 

三是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剧院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视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剧院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动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为推进“北疆文化”建设,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推动剧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1-3946697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甲16号;

电子信箱:ysjybgs2024@163.com

中共内蒙古艺术剧院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