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内蒙古艺术剧院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研究部署剧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要教育在先,以学戴好“紧箍咒”。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二是要警示在先,以案敲好“警示钟”。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要预防在先,以谈打好“预防针”。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和党纪学习教育情况作为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
会议要求,剧院党委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院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出表率。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